各相关考生:
按照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发布的《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免试管理办法》的要求,我省将开展2026年度免试申报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免试申请人员的条件
(一)以前年度或当年已完成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;
(二)具有高级会计师、高级审计师、高级经济师和高级统计师或具有经济学、管理学和统计学相关学科副教授、副研究员以上高级技术职称。
二、免试申请人员应报送的材料
(一)《2026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科目免试申请表》(一式两份,见附件);
(二)身份证(原件及两份复印件);
(三)高级技术职称证书(原件及两份复印件);
(四)省部级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机构下发的批准文件(两份复印件,要加盖档案部门或人事部门的专用章)。
以上原件由工作人员审核后当场返还。
三、可免试的科目
免试申请人员可以申请免予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任何1个专长科目的考试。
免试申请人员取得免试科目资格后,免试科目长期有效,不得提出变更免试科目。
四、免试申报时间及地点
(一)申请时间:集中申请时间为2026年3月2日至3月13日工作日期间(上午9:00—11:30;下午13:30—16:00),非集中申请时间申请的人员请提前致电咨询,联系电话0451-51174117转1;
(二)申请地点:哈尔滨市南岗区民益街80号3号楼405室。
附件:2026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科目免试申请表
黑龙江省财政厅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
2026年2月2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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