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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上报2025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免试申请材料的通知

发布单位:黑龙江注协   时间:2025-02-10   浏览次数:

各相关考生:

按照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发布的《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免试管理办法》的要求,我省将开展2025年度免试申报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

一、免试申请人员的条件

(一)以前年度或当年已完成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。

(二)高级会计师、高级审计师、高级经济师和高级统计师或具有经济学、管理学和统计学相关学科副教授、副研究员以上高级技术职称。

二、免试申请人员应报送的材料

免试申请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:

(一)《2025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科目免试申请表》(一式三份,见附件)。

(二)身份证原件及三份复印件)。

(三)高级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三份复印件)。

(四)省部级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机构下发的批准文件三份复印件,要加盖档案部门或人事部门的专用章)。

三、可免试的科目

免试申请人员可以申请免予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任何1个专长科目的考试。

免试申请人员取得免试科目资格后,免试科目长期有效,不得提出变更免试科目。

四、免试申时间及流程

(一)时间集中申请时间为2025218日至31工作日期间(上午9:0011:30;下午13:3016:00)。非上述时间申请的人员请提前致电咨询。

(二)申请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民益街803号楼405联系电话:0451-511741171

 

附件2025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科目免试申请表

 

 

黑龙江省财政厅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25210

 
附件:
2025年度免试申请表.docx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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